1月25日,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《关于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实施,法院受地方政府之邀参与“联合执法”的现象在重庆市将成为历史。 以往,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,在查处旧城改造、土地征用、移民搬迁、工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案件时,常常求助法院对此类“非诉行政执行案件”进行强制执行。个别法院未能准确把握《行政诉讼法》关于非诉行政执行的立法旨意,参与行政机关的“联合执法”,片面强调对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支持,忽略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。对此高级法院进行专题调研后,制定出了该《意见》。 《意见》明确规定对涉及被执行人重大财产权利的案件,被执行人有要求法院举行听证的权利。(崔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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